我覺得搖滾是一種哲學。

 

在繁複聲響中,傳達這個團體想要展現的價值,觀念,呼聲,或什麼的。這也是搖滾樂為什麼一直能存在,為什麼一直是主流樂派的原因吧?因為這樣的哲學,是要禁得起時空的,是可以得到共鳴的,是可以有一個中心梗概來支撐並且長年不衰的。所以有那麼多音樂人追求搖滾精神,因為在他們的心中,音樂等於搖滾亦等於生命。

 

瑞典團 Tiger Lou 的這張〔The Loyal〕,十三首樂曲以幾乎一氣呵成的方式呈現,首支14秒的序曲與末首5分多鐘的音樂呼應 - 5分多鐘,重復著恍似火車外閃過的光影般的聲音,重復著,你以為會聽到什麼起伏,但並沒有,它就這樣重復直到結束。

 

專輯中除了第四首<Functions>稍具可聽性,以及聽到第五首<Until I'm there>的前奏有時空錯置感覺的小驚奇之外,實在很難讓人從重量的節拍中聽到什麼深入的東西。

 

搖滾不應是空洞的嘶吼,搖滾不應是駭俗的殘暴或粗魯。

 

當然,你也可以說:以上皆是。

 


*我的收藏*:
Tiger Lou〔The Loyal〕,2005,福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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